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海南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6年,海南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不斷豐富公開內容,拓寬公開形式,增強公開實效,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為我省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助力。 一、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要在進一步完善省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的基礎上,推進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公開,并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展示,及時動態更新,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做好省級部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開工作,重點公開保留的省指定市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以及清理規范后保留為省級部門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 (二)推進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圍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實行“陽光執法”。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旅游市場、知識產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加快推進海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和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通過該系統進行歸集并公示。(省工商局牽頭落實) 加緊建設海南省企業信用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推進各市縣各部門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做好相應數據與“信用海南”網站的連接工作,實現全省信用信息互聯共享。(省政府金融辦牽頭落實)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制定出臺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逐步實現服務事項在線咨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省政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年內要制定完善實施辦法,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推進面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序和具體要求;公開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等信息。(省公安廳會同相關部門落實) 二、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經濟社會政策公開。以穩定市場預期為目標,加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的政策公開力度,及時公布支持“雙創”、培育發展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深挖內需潛力、優化產業結構、擴大對外開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擴大傳播范圍,提高知曉度。對公開的重大政策,要分專題進行梳理、匯總,通過在政府網站開設專欄、設立微博微信專題、出版政策及解讀匯編等方式集中發布,增強政策公開的系統性、針對性、可讀性。(各市縣、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開。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情況的公開工作,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內容,明確政府發揮作用的職責邊界,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試點過程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調整事項、依據和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閱。負面清單調整時,要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三)推進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圍繞鐵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工程,做好審批、核準、備案、實施等信息的公開,加大在線監測、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執法信息的公開力度,以公開促進公共產品供給質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信息公開的試點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關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范圍、程序、標準等。(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落實) 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信息公開,公開政府和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項目實施情況等內容,激發社會資本的參與熱情。(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研究起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意見。推動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透明運行,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建設省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在全省范圍內互聯互通。(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五)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加大對支持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創業、兼并重組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新媒體的主動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傳播率。(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稅局牽頭落實) 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標準等,公開對清單之外亂收費、亂攤派等行為的查處結果。具體執收單位要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文件依據、主體、項目、范圍、標準、對象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六)推進國有企業運營監管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有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查情況等。推動省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及時公開省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省國有企業信息公開有關制度,啟動公開試點工作。(省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 (一)推進扶貧工作信息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資金、革命老區專項資金、扶貧成效、貧困退出等信息公開力度。各市縣要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公開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減貧計劃、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變化情況、精準扶貧專項行動信息等,確保扶貧對象能看到、能監督。指導督促定點幫扶單位全面公開幫扶資金項目情況。及時公開社會幫扶信息,形成全社會參與扶貧濟困的良好氛圍。(省扶貧辦牽頭落實) (二)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進一步細化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內容,增強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方面,重點公開城鄉低保對象人數、特困人員人數、低保標準、補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醫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人次數、資金支出等情況;臨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戶次數、救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做好減災救災信息公開,定期發布全省核定災情、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物資調撥使用等情況。(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三)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加大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公開力度,推動公開相關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強面向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專項活動的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就業供求信息,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人員招騁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的發布工作,擴大就業信息服務的受眾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四)推進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做好棚戶區改造政策及相關任務完成情況信息公開工作,主動發布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積極引導棚戶區居民參與改造,為棚改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強化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公開。深入推進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落實) (五)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加大全省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發布城市(鎮)、重點旅游度假區空氣質量信息,發布空氣質量預報信息。推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自2016年起地級以上城市每季度應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供水管網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各市縣每月應向社會公開轄區內城市內河(湖)水質信息。推進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督導檢查建設單位公開環評信息。(省生態環保廳牽頭,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衛生計生委落實) (六)推進教育、衛生和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做好省教育督導報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反饋意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效等公開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地方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省教育廳牽頭落實) 推動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健全公開目錄。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標準以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等公開工作,繼續加強對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讀。加強法定傳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開。(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做好食品藥品監管信息、抽檢抽驗信息的公開工作,及時發布處罰信息、消費警示信息和產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四、圍繞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 (一)積極推進決策公開。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級政府要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推行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各市縣、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特別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獎懲情況的公開力度。(各市縣、各部門負責落實) 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的公開,以公開推動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促進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省審計廳牽頭落實) (三)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在做好全省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推進省、市縣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預決算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本單位職責、機構設置、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等情況。除涉密信息外,部門預決算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h、鄉鎮級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序、資金分配結果等。(各市縣、各部門負責落實) 五、圍繞擴大政務參與加強解讀回應 (一)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并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法規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市縣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應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帶頭宣講政策,解疑釋惑,傳遞權威信息。市縣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內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強專家庫建設,為專家學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發揮專家解讀政策的作用。要針對不同社會群體,采取不同傳播策略,注重運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特別要重視發揮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定向定調”作用,及時全面準確解讀政策,增進社會認同。 (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各市縣各部門要組織做好本市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范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對涉及本市縣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及時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三)更好發揮媒體作用。各市縣各部門要善于運用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信息,要統籌運用媒體做好發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發布后,要注重運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時段及時報道解讀。出臺重大決策部署,要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訪談等方式,做好發布解讀工作。暢通媒體采訪渠道,創造條件協調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重要決策會議。注重加強政策解讀的媒體宣傳,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六、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 (一)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水平。將在省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海南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專欄,按照任務分工,鏈接各牽頭落實部門網站對應欄目,對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任務落實情況進行集中展示,各牽頭落實部門網站沒有相應欄目的抓緊設置。各市縣也要開設相應專欄,做好集中展示工作,確保我省落實工作要點任務的一致性、規范化。做好省政府門戶網站改版工作,突出加強網站欄目優化和數據庫建設,著力完善搜索、查詢、統計等功能,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主渠道質量水平。制定出臺省政府門戶政府網站內容保障制度,對網站欄目內容保障進行任務分工,明確網站內容保障的主體、標準、時限等,解決公開不及時、公開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提高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水平。嚴格落實公文公開屬性界定制度,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文標識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通知》(瓊府辦函﹝2012﹞115號)要求準確界定公開屬性,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工作機制,確保應公開盡公開。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時效性審查,及時公開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建立監督考評制度,采取智能云監測和人工抽查監測方式,不定期對政府網站“不及時、不準確、不回應、不實用”問題進行監測,重點對市縣政府部門網站及鄉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監測,每季度通報監測結果和上季度的整改情況;制定出臺政府網站考評標準,將把日常網站普查發現的問題、涉及政務公開的投訴舉報問題等,計入考評扣分項,年底組織各市縣各部門工作人員、有關專家對全省政府網站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政務公開工作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于3%。 (三)提高政務公開隊伍專業化水平。上半年,將重點圍繞工作要點任務落實、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熱點輿情回應處置、網站內容保障與管理等方面內容,組織對省政府直屬單位和市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培訓;下半年,將重點圍繞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組織進行一次培訓。各市縣各部門也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認真抓好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全省各級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注重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不斷增強專業素養,努力提高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市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對外公布。政務公開工作尚未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的,年內應予納入,所占分值權重不應低于4%。各市縣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點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在本市縣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有牽頭任務的部門還要加強對本系統的工作指導。省政府辦公廳將對各市縣、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適時通報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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